株冶集團2011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2012年04月19日 10:48 7101次瀏覽 來源: 中國有色網(wǎng) 分類: 鉛鋅資訊
10. 關于為三家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2012年公司將面臨更大的資金壓力,為保證資金正常運轉,公司擬積極開拓新的融資渠道,包括人民幣跨境結算業(yè)務等。因此,擬以湖南株冶火炬金屬進出口有限公司、(香港)火炬金屬有限公司為主體融資平臺,來保證新的融資業(yè)務順利開展;同時深圳市锃科合金有限公司為增加鋅合金市場的銷量和收入,需我公司提供擔保用于在銀行進行融資。經(jīng)研究,我公司擬為下屬三家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其中為湖南株冶火炬金屬進出口有限公司擔保148,000萬元;為(香港)火炬金屬有限公司擔保20,000萬元;為深圳市锃科合金有限公司提供擔保12,000萬元,總額折合人民幣180,000萬元(含外幣折算額度)。
上述擔保為計劃最高擔保額度,擔保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實際擔保額及期限依據(jù)具體情況確定,各家子公司擔保額度之間可相互調(diào)劑。該擔保額度限于借款方辦理貿(mào)易融資、出口押匯、出口貼現(xiàn)、打包放款、人民幣長短期貸款、外幣貸款等融資業(yè)務。授權辦理擔保合同有效期至召開2012年度股東大會當日止。
該議案表決結果:279,931,964股贊成(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
11. 關于為株洲硬質(zhì)合金集團有限公司提供50000萬元擔保的議案。
鑒于2011年度我公司與株洲硬質(zhì)合金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株硬集團)互保50,000萬元的擔保協(xié)議即將到期,為了保證雙方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需要,經(jīng)與株硬集團協(xié)商,擬繼續(xù)維持互保合作。我公司擬為株硬集團提供最高額度為50,000萬元的擔保,授權辦理擔保合同有效期至召開2012年度股東大會當日止,擔保期限最長不超過五年。同時,株硬集團為我公司提供50,000萬元的對等擔保額度。擔保費用互免。
該議案表決結果:10,801,623股贊成(占出席會議非關聯(lián)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
其中關聯(lián)股東株洲冶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湖南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經(jīng)濟技術投資擔保公司,合計269,130,341股回避。
12. 關于申請銀行授信額度并授權董事長簽署融資相關法律文書的議案。
根據(jù)2012年度公司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需要,結合當期信貸政策緊縮的現(xiàn)狀,經(jīng)與各家銀行協(xié)商,擬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等18家銀行申請最高綜合授信額度合計人民幣916,000萬元(含外幣折算),公司將在銀行批準的最高額綜合授信總額度內(nèi)融資不超過550,000萬元,在計劃融資上限550,000萬元內(nèi)各家銀行綜合授信額度可相互調(diào)劑使用。授權董事長與上述各家銀行在額度內(nèi)簽署融資相關事項法律文書,授權辦理融資手續(xù)有效期至召開2012年度股東大會當日止,融資期限最長不超過五年。上述銀行對我公司的綜合授信額度可分割給我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湖南株冶火炬金屬進出口有限公司、(香港)火炬金屬有限公司使用,額度及期限依據(jù)具體情況確定。
該議案表決結果:279,931,964股贊成(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
五、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由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現(xiàn)場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大會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股東大會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報告和摘要及其余議案全文分別于2012年3月16日和2012年4月13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www.sse.com.cn)。
2、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關于株冶集團2011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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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小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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