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建筑廢棄物管理條例
2014年06月17日 14:49 29270次瀏覽 來源: 中國有色網(wǎng) 分類: 政策法規(guī)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廢棄物排放人、消納人應當向原發(fā)證機構提出變更申請:
?。ㄒ唬┙ㄔO工程施工等相關批準文件發(fā)生變更的;
?。ǘ┙ㄖU棄物處置方案中裝載地點、消納場地或者現(xiàn)場分類消納方案需要調整的;
?。ㄈ┙ㄖU棄物運輸合同主體發(fā)生變更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運輸人應當向原發(fā)證機構提出變更申請:
(一)營業(yè)執(zhí)照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
?。ǘ兜缆愤\輸經營許可證》和所屬運輸車輛《道路運輸證》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
(三)新增、變更過戶、報廢、遺失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的。
符合法定條件的,原發(fā)證機構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十日內依法辦理變更手續(xù)。
第十五條 《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的有效期為一年,被許可人需要延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發(fā)證機構提出延期申請。
原發(fā)證機構受理申請后,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進行審查,并在《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期的決定,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為準予延期。
被許可人逾期提出延期申請的,應當按照本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重新申請《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
第十六條 禁止偽造、涂改、買賣、出租、出借、轉讓《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和《廣州市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標識》。
第十七條 因搶險、救災等進行緊急施工排放建筑廢棄物的,應當在險情、災情消除后二十四小時內書面報告建筑廢棄物管理機構,并補辦建筑廢棄物處置許可手續(xù)。
第三章 建筑廢棄物排放管理
第十八條 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對建筑廢棄物進行分類。建筑廢棄物分為余泥、余渣、泥漿、其他廢棄物四類。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生活垃圾、危險廢物與建筑廢棄物混合排放。
第二十條建設單位應當確保排放建筑廢棄物的施工工地符合下列規(guī)定:
?。ㄒ唬┕さ刂苓呍O置符合相關技術規(guī)范的圍蔽設施;
?。ǘ┕さ爻隹趯嵭杏驳鼗⒃O置洗車槽、車輛沖洗設備和沉淀池并有效使用;
?。ㄈ┦┕て陂g采取措施避免揚塵,拆除建筑物應當采取噴淋除塵措施并設置立體式遮擋塵土的防護設施;
?。ㄋ模┰O置建筑廢棄物專用堆放場地,并及時清運建筑廢棄物。
第二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當配備施工現(xiàn)場建筑廢棄物排放管理人員,監(jiān)督建筑廢棄物的裝載。
施工單位發(fā)現(xiàn)運輸單位有超載等違法行為的,應當要求運輸單位立即改正;運輸單位拒不改正的,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向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機關報告。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機關接到報告后,應當依法及時查處。
第二十二條 建筑廢棄物排放量超過五萬立方米或者施工工期超過半年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在建設施工現(xiàn)場安裝管理監(jiān)控系統(tǒng)。
在公共安全視頻系統(tǒng)覆蓋的區(qū)域,建設施工現(xiàn)場周邊的視頻信息,應當通過城市視頻管理應用平臺實現(xiàn)共享。
第二十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單位進行管線鋪設、道路開挖、管道清污、綠化等工程必須按照市政工程圍蔽標準,隔離作業(yè),采取有效保潔措施,施工產生的建筑廢棄物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清理完畢,并清潔路面,工程竣工后二十四小時內應當將建筑廢棄物清運完畢。
第二十四條 排放建筑廢棄物的,應當遵守以下規(guī)定:
?。ㄒ唬┕驼埦哂小稄V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的運輸單位;
?。ǘ┦褂玫倪\輸車輛具有《廣州市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標識》;
?。ㄈ┐_保運輸車輛裝載后符合密閉要求、沖洗干凈、符合核定的載質量標準,保持工地出入口清潔。
禁止車廂未密閉、未沖洗干凈或者不符合核定的載質量標準的車輛駛離工地。
第二十五條 因重大慶典、大型群眾性活動等管理需要,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根據(jù)市人民政府的決定,可以規(guī)定限制排放建筑廢棄物的時間和區(qū)域。限制排放的時間應當從《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有效期中扣除,排放人應當在《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有效期屆滿十日前,向原發(fā)證機構申請順延。
第二十六條 居民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應當袋裝收集、定時定點投放、集中清運。具體管理辦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區(qū)、縣級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jù)實際,按照方便居民和利于保潔的原則,設置居民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臨時堆放點或者收集容器。臨時堆放點應當圍蔽,并設專人管理。
第二十七條 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指引居民按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排放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設置臨時堆放點或者收集容器的區(qū)域,居民應當按照指引,將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投放至臨時堆放點或者收集容器內。
禁止隨意傾倒居民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
第二十八條 居民處置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造成污染的,應當立即清除污染,未及時清除的,由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清除,清除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責任編輯: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登錄中國有色網(wǎng):www.luytgc.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國有色網(wǎng)聲明:本網(wǎng)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
凡注明文章來源為“中國有色金屬報”或 “中國有色網(wǎng)”的文章,均為中國有色網(wǎng)原創(chuàng)或者是合作機構授權同意發(fā)布的文章。
如需轉載,轉載方必須與中國有色網(wǎng)( 郵件:cnmn@cnmn.com.cn 或 電話:010-63971479)聯(lián)系,簽署授權協(xié)議,取得轉載授權;
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非中國有色網(wǎng)或非中國有色金屬報)”的文章,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構成投資建議,僅供讀者參考。
若據(jù)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讀者自負,中國有色網(wǎng)概不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