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發(fā)布《指定交易實施細則》
2007年05月15日 0:0 5182次瀏覽 來源: 中國有色網 分類: 政策法規(guī)
根據(jù)《細則》,投資者在辦理指定交易時,須通過其委托的交易參與人向上證所交易系統(tǒng)申報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指令。申報經上證所交易系統(tǒng)確認后即時生效。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根據(jù)需要可以變更指定交易。據(jù)悉,《細則》自2007年5月15日起實施。1997年7月28日發(fā)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試行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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